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经营风险防范研讨会于

9月28日,由深圳市律师协会商事调解法律专业委员会和深圳市律师协会企业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共同举办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经营风险防范”专题研讨会于京师深圳律所五楼多功能厅举行。本次研讨会旨在助力提高深圳律师专业服务水平,拓展律师企业风险防范等知识体系,从而更好地为企业落实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本次会议采取线上线下同步的方式进行,到场嘉宾有深圳市律师协会商事调解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李军林,深圳市律师协会企业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郑泳东,深圳市律师协会商事调解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陆明,广东省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冰,广东省律师协会商事调解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信途律师事务所主任冯育红,深圳市律协企业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京师深圳律所民商合同法律事务部主任甘伍叶等。

研讨会开始之际,深圳市律师协会商事调解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李军林点明了此次研讨会举办的目的。他表示,商事调解作为多元化解中重要的一环,是近几年深圳乃至全国大力推广的话题,目前商事调解已在深圳特区制定明确定义和法律规范,作为深圳律协商事调解委员会成员,应当深入探究并贯彻落实该化解条例。另外,企业是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服务的核心主体,律师只有不断学习来提升自身的专业,才能更好地彰显服务水平,获得企业的认可与好评。

深圳市律师协会企业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郑泳东为此次研讨会作了开场致辞。他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已然成为中国的重要经济区域,近年来区域内的企业数量迅速增长,企业经济活动的活跃度提升,而一些企业在发展的过程当中的粗放经营,使其面临着系列的法律风险而不自知。因此,希望通过今天的研讨会,让律师同仁的经验得以交流,从而更好地帮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能力,防范相应的法律风险。

会上,广东省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叶冰以新型的不完全劳动关系为切入点,进行了《企业灵活用工难点探讨》主题分享。首先,叶冰律师对介于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之间的不完全劳动关系作了解释,并对三者进行了比较,以此来解析灵活用工的概念。这种新型的不完全劳动关系既能对劳动者的权益加以保障,又不会给新业态企业增加过多的法定义务。由于相关的法条尚未完善,叶冰律师提出了当前灵活用工存在的困难,一是法律关系的认定难,二是法律规范的适用难,这也就蕴育出当前律师面临着的机遇和挑战。因此,叶冰律师提议,法律工作者应精读专著,深入研判法院的相关判定,积极参与相关的研讨活动,以此来提升专业水平,更好地为客户服务。

广

东省律师协会商事调解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冯育红作为分享嘉宾,结合自身的实践经验进行了《商事诉讼的调解实务》的主题分享。冯育红主任根据工作经历总结了商事调解的不同类型,并提议商事调解的律师的视角应该多元化,适当

地跳出律师的视角,以企业或当事人的视角来梳理案情。另外,冯育红主任通过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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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调解成功的大标的案件,讲述了以天数的计时方式来推进案件流程经历,并细致传授过程中的办案经验。最后,冯育红主任分点讲述了调解中关于和解协议起草和签署的注意事项。

深圳市律

协企业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

京师深圳律所民商合同法律事务部主任

甘伍叶

作为此次会议的主持人

,对各位嘉宾的专业分享表达了衷心的感谢,希望本次研讨能对深耕企业法律服务的同仁有更深入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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